
一、為提昇本校教師學術研究風氣、教學水準及增進教師專業學養,並鼓勵專任教師參加學術研習及發表論文,以充實專業知識,提升教師學術研究水準。
二、請參考本校「專任教師舉辦、參加研習(討)會補助辦法」之相關規範。
(一)每位教師每年度申請補助參加研習(討)會,兩次為限。
(二)參加校外舉辦與教師專業技能或任教系所發展特色有關之研習會,需為16小時(含)以上之單一課程且於研習後獲得研習證明(書)者,最高補助新臺幣八千元。
(三)參加校外舉辦與教師專業技能及任教科目有關之全國性、校際性或國際性研討會,並以本校名義於研討會發表論文或刊登於論文集,每篇論文補助以第一作者為限,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。
(四)參加海外(含港、澳及大陸地區)舉辦與教師專業技能及任教科目有關之國際研討會,並以學校名義發表論文,每篇論文補助以第一作者為限,需先向相關政府單位申請補助,若未獲補助時,始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,於亞洲地區舉行者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,亞洲地區以外舉行者最高補助新臺幣四萬五千元。
(五)以上請於研習(討)會前兩週提出申請。
三、敬請本校教師踴躍申請。
※辦法查詢:學校首頁>行政單位>研發處>相關法規表單>研習
https://rdo.tpcu.edu.tw/p/412-1019-976.php?Lang=zh-tw
帳號:教師員工編號 密碼:身分證字號前5碼(含英文大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