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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專利代撰業務,第三次開放接受申請

內 容

一、本校115年度專利代撰,第三次開放接受申請。

二、新型專利尚可接受申請;「代撰服務費」由學校全額補助。代撰相關流程請參考「115年度專利代撰申請流程及申請表.docx」。

三、新型專利即日起至115年7月6日止開放登記,依本校最新修訂專利補助辦法(114.04.28版)到職日三年內之新進專任教師得優先申請代撰(若有餘額,另行公告登記)。

四、本校專利辦法規定:「每人每年申請新型專利之相關費用最高補助十萬元為限」(代撰費/審查費/領證費等),接受補助人員請留意個人當年度限額,如有超額則應繳回所受之補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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